下面這張圖,是英國倫敦的夜景,你「喜歡」嗎?如果喜歡,請先記住這種感覺,然後繼續往下看。
下面這張圖,是法國巴黎的楊樹小區,你「喜歡」嗎?如果喜歡,請記住這種感覺,然後再繼續往下看。
下面這張圖,嗯……應該不用我多說是誰了吧?(她真的不是你老婆!)
請問,在看過上面三張圖片後,你曾產生過「喜歡」的感受嗎?如果有,你又是怎麼理解自己的這種感覺?我從以前就一直思考過這個問題——當你喜歡著一件「本來就很美好」的東西時,你的喜歡本身,到底有沒有任何價值或意義?
我描述兩個情境,你實際感受一下。
假設今天有一個男生,他一直要找你討錢,明明你不欠他,但他還是一直纏著你不放……此時你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理直氣壯說:「因為我是真的很喜歡錢啊!」這個時候,請問你是什麼感覺?
「神經病!你喜歡錢,所以我就要給你(我的錢)?那我也喜歡錢啊!你為什麼不給我?」沒錯,你肯定會覺得這種理由非常莫名其妙。
那麼,如果今天他不是喜歡你的錢?而是喜歡你「這個人」呢?
假設你是女生,現在有一個男生,他一直很喜歡妳,明明妳對他沒有感覺,但他還是一直纏著妳不放……此時妳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理直氣壯地說:「因為我是真的很喜歡妳啊!」這個時候,請問妳又是什麼感覺?請妳先把「所以你喜歡我什麼」這種想聽讚美的本能欲望擺一邊,按著上面第一種情境的邏輯,重新回答一次。
「神經病!你喜歡我,所以我就要給你(我的喜歡)?那我也喜歡金城武啊!他為什麼就不給我(他的喜歡)?」
有感覺到了嗎?這兩種情境的相似之處。
錢,可以是美好的事物,人也可以是,但是當我們看到某樣美好事物,心生嚮往而去追求時,我們心中的那股「喜歡」,其實從客觀的角度來看,是沒有什麼價值或意義的。真正有價值和意義的,從來都是那個我們「喜歡的東西」,而不是我們心裡產生的那股「喜歡的感覺」。
是的,很遺憾地說,在上面的兩種情境裡,喜歡並不偉大,也不高貴,那只是一種本能的赤裸欲望而已,更不是拿來合理化自己行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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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請容我做個比較極端的類比:很多人喜歡強調自己「愛吃美食」……但問題是,排除怕胖之類的生理顧忌,根本沒有任何人會討厭吃好吃的東西啊!因此,他們心裡那股對美食的喜歡,非常直白地講,跟關在農場裡的禽畜是沒有什麼兩樣的,那些雞豬牛羊看到香噴噴的美食,喜歡的感覺說不定還比人類更強烈,畢竟牠們不用怕胖,只管自己吃的爽快就好了。(這段話沒有任何貶義,純粹客觀描述。)
沒錯,「喜歡」並不是什麼高貴的能力,每個動物都有,而你之所以會產生喜歡的感覺,是因為那樣東西「本來就夠美好」,才「讓你」產生了喜歡的感覺,美好的從來就不是你心裡產生的「喜歡」,而是你喜歡的「那樣東西」。
是那樣美好的人事物,在成全著你的喜歡,而你再用自己的喜歡,去成全那美好事物的價值與高貴。
但你的喜歡本身,並沒有價值。
就像我說,我「喜歡」新垣結衣,你會覺得,廢話,誰不喜歡?因為你心裡其實知道,我的這種「喜歡」,是任何一個看到美好事物的人都會產生的感覺,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更不值得拿出來炫耀或強調。
新垣結衣
真的不是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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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最一開始的問題嗎?
當你喜歡著一件「本來就很美好」的東西時,你的喜歡本身,到底有沒有任何價值或意義?
是的,答案很遺憾,也很殘酷——沒有。
然而我知道,這樣下結論,肯定很多人無法接受,所以最後我必須要再補幾句話,以免產生過多誤解。
這裡說的沒有,是從客觀上來看。但是從主觀上來講,但凡一個人對某樣美好的人事物產生了「喜歡」的感覺,那一定是對自己多少有一點價值和意義的。但是!這只侷限在「產生喜歡的感覺的這個人」身上而已。畢竟,對於這個找到自己喜歡什麼的人來說,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其實就是更加理解自己是誰了。而且,能夠遇到自己很喜歡的人事物,那也是一種「被點亮」的幸福,這種幸福,對於這個人來說,確實是無比珍貴的。
一種是主觀世界的理解,一種是客觀世界的理解,這兩種相互衝突的理解,在我的腦中可以同時並存,而這篇文章想表達和提供的,主要是一般人比較不會理解到的理解而已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