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社會化」?所謂的社會化,用最白話的方式講,就是把自己變成一個「別人可以接受」的樣子。你讓大家越可以接受你,就代表你的社會化越順利,反之,你讓大家越不能接受你,就代表你的社會化越不順利。
關於社會化,有一個很經典的例子。大家一定都有看過《蠟筆小新》對吧?不曉得你還記不記得,小新開心的時候會做什麼招牌動作?是的,他喜歡當「露屁屁外星人」!(就是光著屁股在你面前搖來搖去)
這種行為,好笑是好笑,可愛是可愛,可是大家冷靜想想,假設今天露屁屁的人不是小新,而是現實社會裡一個陌生的小孩,你是什麼感覺?你還會覺得他很好笑或可愛嗎?我猜你不會,你一定會覺得這小孩很沒教養、很沒羞恥心。
是的,我們會有這種感覺,並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化之後」的體現——當一個小孩在我們面前露屁屁,我們會為這個小孩的行為感到羞恥,不僅如此,我們也會認為社會上的其他人,也同樣會為這個小孩的行為感到羞恥。
進一步說,如果這個小孩和你有關係,會讓別人聯想到你,比如他是你的小孩或學生,那這個時候,你就會基於自己的「社會角色」,去認為自己有責任或義務要糾正這個小孩的「偏差」。
「褲子趕快給我穿上!丟臉死了!你不要面子,我還要呢!」
沒錯,糾正他的行為,並不是出於我們討厭他,而是我們知道,這個小孩長大以後,也會活在大家的眼光裡,我們怕他被大家用討厭或唾棄的眼光看待,所以我們要教導他「在這個社會上,光著屁股出現在別人面前是不對的」。
這種理解,並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要經過後天的「社會化」才會有。
露屁屁的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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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很認真問一句,有多少人問過自己,有多少人真正去想過——為什麼一個小孩光著屁股出現在別人面前就是不對的呢?那個小孩沒罵你也沒打你,沒擋著你也沒礙著你、為什麼你會覺得那個小孩的行為是「不對」的?是「應該糾正」的?
我問這樣的問題,你是不是覺得很奇怪?你是不是會覺得:「這是什麼奇怪的問題?哪有什麼為什麼?人就是不應該光著屁股出現在別人面前啊!多羞恥啊!」
是的,你覺得那個小孩「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可是他沒有,所以你覺得他奇怪。有的時候,這股奇怪的不舒服感,甚至強烈到比打你罵你還要讓你更不舒服。
會有這股不舒服感,就是一個人有「社會化」的體現。
還記得一開始,我說什麼是「社會化」嗎?社會化,就是把自己活成「別人可以接受」的樣子。
而你知道小孩子還不知道這點,所以他做一件事的時候,並不會留意他人的眼光與想法,他只會在意自己怎麼想,開不開心爽不爽……這種對他人的不管不顧,並不出於他本性上的「自私」,而是出於他對這個世界的「無知」。
所以,當小新在我們面前當「露屁屁外星人」,我們會哈哈大笑,會覺得無所謂,並不是因為我們可以接受他的自私,而是因為我們可以諒解他對這個世界的無知。
畢竟他才五歲而已,我們不會期待一個五歲的小男孩,有辦法明白這個世界的規則。
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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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小新的年紀越來越大,大到像廣志那樣,你還能接受他在你面前當露屁屁外星人嗎?你還能諒解一個三十五歲的小新的無知嗎?你還能對著他哈哈大笑,覺得反正他是小新,所以一切都無所謂嗎?
當然不行!如果現實社會有人對你這樣做,你早就立刻報警了!然而,這是為什麼?為什麼我們不能像體諒五歲的小男孩那樣,體諒三十五歲的男人?我想那是因為,我們對於五歲的小男孩,和對三十五歲的大男人,有著不一樣的「期待」。
什麼叫做有不一樣的期待?那就是——你覺得一個五歲的小男孩,可以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做自己世界的動感超人,想怎樣就怎樣;可是你不覺得一個三十五歲的大男人,還可以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繼續做自己世界的動感超人。
只是,還是那個同樣的問題——為什麼五歲時可以,三十五歲就不行呢?
「沒為什麼!沒有任何理由!總之就是不行!」
這種認知,同樣不來自先天的DNA,而是來自「長期社會化」以後的結果。
所謂的社會化,講白了就是要讓一個人可以「懂得收斂自己,好活成別人可以接受的樣子」(也就是讓他能夠為了社會而活)。從這點去推敲,社會化的本質就是一種「拘束」。而「拘束」的反義詞是「自由」,也就是說,一個人是不可能同時又活得自由自在,同時又非常社會化的,因為「活得自由」和「社會化」這兩件事,在本質上就是矛盾的,根本不可能同時擁有。
因此,小新長大以後,如果拒絕社會化,還繼續為了自己而活,那他就只能一邊當露屁屁外星人,一邊被全世界的人討厭,一邊進出監獄;反之,如果他接受社會化,肯為了社會而活,那他就要一邊壓抑自己想當露屁屁外星人的天性,一邊活成像廣志那樣的平凡上班族。
不管怎麼樣,他是絕對不可能一邊當露屁屁外星人,一邊還被全世界喜歡的。
就算他是小新,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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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下一個問題,也是這篇文章最後,也最重要的問題——在知道了社會化的殘酷本質之後,小新(或說是我們)還有沒有權利擁抱自由、擁抱自己,拒絕被拘束、拒絕被社會化呢?
當然有。可是想要做自己,就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期待,那就是——一個人越是不在乎他人的想法,越是隨心所欲做自己,就越是注定會被人討厭!
就像是,假如你是女生,當妳越想做「真正的自己」,越是不化妝打扮就出門,首先這當然沒問題,可是與此同時,妳就不能夠去期待大家應該注意妳或喜歡妳;相反的,當妳越是努力化妝打扮,越是「隱藏真正的自己」,好去迎合所有人的喜歡,那這個時候,妳當然就有權利去期待自己會被大家喜歡和注意。
總而言之,有得就有失,就看妳想要「做自己」還是「被喜歡」。這兩種追求都是好的,沒有誰對誰錯,但不管怎樣,妳只能擁抱其中一個,因為這兩件事在本質上就是矛盾的,除非妳夠幸運,素顏的時候也能長得像石原聰美或新垣結衣。
但事實是,全天下沒幾個女生可以生下來就那麼幸運。
因此,想做自己?當然沒問題,但心態上就必須非常流氓,而且要有完全不怕被討厭的覺悟——
「對!我就是想做我自己!這就是我真正的樣子,如果我是女生,我不化妝就是不化妝,如果我是小新,我想當露屁屁外星人就當露屁屁外星人,長得不像石原聰美或新垣結衣關你屁事?年齡五歲或三十五歲又關你屁事?你的喜歡或討厭又關我屁事?總之你愛怎麼想是你家的事,I totally don’t give a shit!」
沒錯,我從來不曾懷疑一件事,那就是——在這世上,真正的自由,只有心態夠流氓的人,才有資格得到。
只是,如果一個人的夢想是自由自在做自己,那為了得到這份自由,為了拒絕被社會化,而不惜被社會上的所有人討厭……那他這樣的追求,到底是可喜還是可悲呢?
關於這問題,我目前還沒有答案,但我想這問題,是值得花很長很長的時間去好好思考和探索的。
如果你的夢想就是做自己,那你敢為了自己的夢(也就是做自己),勇敢地與全世界為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