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能把興趣變成工作,絕對是一件好事!不只是一件好事,而且還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那些說什麼「啊~興趣就是興趣,別把興趣當工作」的人,要麼在說風涼話、要麼在偷渡其他問題、要麼在偷換興趣與工作的概念,通通應該抓起來各打五十大板,罪名是妖言惑眾!
什麼叫「興趣」?興趣,就是一件「你做了以後,會很開心」的事。
什麼叫「工作」?工作,就是一件「你做了以後,會有獎勵與回報」的事。
「能把興趣當工作」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你做一件事的時候,不只會開心,還會有額外的獎勵與回報」。
這當然是一件好事啊!怎麼可能會是一件壞事?
至於很多人會說「把興趣變成工作是壞事」,主要就是基於以下幾種理由:
1.「興趣」這件事是不穩定的,會隨著時間一直變來變去。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說就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興趣不變?萬一要是變了呢?」)
2.從事「興趣相關」的工作,獎勵與回報都太少或不穩定。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說就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興趣能一直換到錢?萬一要是換不到錢了呢?」)
3.不管一個人對一件事多有興趣,一旦變成工作以後,長時間浸淫都會膩,甚至感到厭煩。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說就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熱情是無限的?萬一要是沒有了呢?」)
請大家認真想想,這三種理由,看起來好像各自成理,但對我一開始提到的那三句話,有構成反駁嗎?沒錯,你回頭再看一次就知道,這三種理由扯的根本是另外一回事。(看不出來沒關係,這篇文章我會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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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第一種常見的「把興趣變成工作是壞事」的理由:
「興趣」這件事是不穩定的,會隨著時間一直變來變去。
(翻譯後的意思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興趣不變?萬一要是變了呢?」)
你知道嗎?這句話想證明的事情是「當你『還沒確定自己的興趣是什麼』之前,把興趣當成工作可能是一件壞事」,但是請注意喔,這句話和「當你『已經確定自己的興趣是什麼』之後,把興趣當成工作是一件好事」,這兩句話之間是無關的!是沒有衝突的!是根本不矛盾的!
一個人如果不確定或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畫畫,那當畫家當然可能是一件壞事。
可是一個人如果確定或知道自己就是喜歡畫畫,那當畫家當然就是一件好事啊!
你看出來了嗎?這兩件事是根本不衝突的!
所以,我完全可以同意「當你『還沒確定自己的興趣是什麼』之前,把興趣當成工作可能是一件壞事」,可是這並不能因此否定「當你『已經確定自己的興趣是什麼』之後,把興趣當成工作是一件好事」,懂我的意思嗎?
一個人如果不確定或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籃球,那當籃球運動員當然可能是一件壞事。
可是一個人如果已經確定或知道了自己就是喜歡籃球,那當籃球運動員當然就是一件好事!
你看出來了嗎?前一句話,不是拿來反對後一句話的理由。因為這兩件事基本上是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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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們來看第二種常見的「把興趣變成工作是壞事」的理由:
2.從事「興趣相關」的工作,獎勵與回報都太少或不穩定。
(翻譯後的意思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興趣有錢?萬一要是沒錢呢?」)
你知道嗎?你討厭的是「窮」,而不是討厭會讓你窮的「興趣」。
一個作家當然可以討厭「窮」(誰他馬的喜歡窮?),但是不會因此說「寫作會讓我窮,所以我討厭寫作」!懂我的意思嗎?窮是窮,寫作是寫作,別把喜歡和討厭的對象弄反了!
再者,作家如果無法靠寫作養活自己,那再找其他工作不就好了?誰說一個人只能有一種專業?或是一個人當了作家以後,就不能再有其他職業了?
就像是,魚群我很喜歡寫作,可是寫作能帶給我的獎勵和回報很少,所以除了寫作我還有在教書。而坦白跟各位說,教書給我的報酬根本超過寫作的數十倍甚至數百倍,可是我從來不會因為「教書有錢」或「寫作沒錢」而去說什麼「當老師比當作家好」這種話,因為我雖然並不討厭教書,但我還是覺得寫作比教書有趣多了。而你知道嗎?正是因為這種體認、正是因為寫作的回報比教書少很多,所以我才覺得能把寫作變成工作,是一件多麼美好、多麼難得、多麼幸福的事!
一個人可以因為嫌寫作或畫畫賺的錢不夠,而「不只」當作家或畫家,可是如果一個人會因為嫌寫作或畫畫賺的錢不夠,而「不想」當作家或「不願」當畫家……那你覺得那個人是對「寫作」或「畫畫」感興趣,還是對「錢」感興趣?
沒錯,那個人是對「錢」感興趣!而請特別注意,關於「興趣」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
所謂的興趣,是要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的,你喜歡一個「沒人討厭」的東西,那完全不能叫做「興趣」!就像我說「我喜歡贏」或「我喜歡爽」一樣,廢話,誰喜歡輸或不爽?因此,一直強調自己喜歡贏或喜歡爽,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而喜歡錢也是一樣的道理,沒有人不喜歡錢,所以你不能說「收集錢」是你的一種興趣。
P.S.在座各位有誰不喜歡錢嗎?有的話請出個聲,順便向大家介紹一下你是從哪個星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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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來看第三種常見的「把興趣變成工作是壞事」的理由:
3.不管一個人對一件事多有興趣,一旦變成工作以後,長時間浸淫都會膩,甚至感到厭煩。
(翻譯後的意思是:「你怎麼確定自己的熱情無限?萬一要是沒了呢?」)
這句話我完全同意,可是這完全不是用來推翻「能把興趣變成工作是一件好事」的理由。
這種感受,是源自於經濟學上的「邊際效應」:當你吃第一顆茶葉蛋的時候,會覺得很新鮮很好吃,再吃第二顆就會開始有點膩,吃到第三顆就會更膩。不管一開始有多好吃,吃多了你就越會慢慢覺得不好吃,如果每天都這樣吃的話,你很快就會討厭茶葉蛋。
這樣的比喻應用在生活中,你可以這樣去想像——假設你每天都必須要長時間做一件事情,不管你選擇做什麼,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到最後都會因為「邊際效應」的影響而漸漸感到厭膩,最終不想再做下去。
可是等一等,這不對啊!「興趣」存在的目的和意義,不就是為了要抵抗「邊際效應」所帶來的厭膩感嗎?如果你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會一直產生厭膩感,那麼,做那件事情就不會是你的興趣啊!
還記得最一開始的定義嗎?——什麼叫「興趣」?興趣,就是一件「你做了以後,會很開心」的事。
當然我知道,一個人再喜歡畫畫,如果叫他連畫三天三夜,誰都會受不了。可是「新鮮感」這種東西是可以「重置」的,就像是,我喜歡寫文章,但我也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在寫文章,和文字接觸久了也會累或煩,所以我會去做點其他事情來轉移我的注意力,比如說看看電影、打打電玩、讀讀外語、看看小說或跑跑步,甚至去上個班講講話,總之我會去做點其他事情來重置我對寫作的新鮮感。
而你知道嗎?什麼叫做興趣?所謂的興趣,有一個很大的特點,那就是「新鮮感重置特別快」!
如果你發現,當你做某一件事的時候,你怎麼做都不會膩或煩,或是感到膩或煩了之後,做點其他事情再回來,馬上又覺得新鮮有趣,那麼毫無疑問,那件事情就是你的興趣!
而如果這還可以成為一種工作,讓你在「長時間浸淫玩樂」之餘,還有額外的報酬或獎勵可以拿,那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是一件壞事啊!?你要趕快去燒香感謝上蒼,感謝自己上輩子積了夠厚的德,這輩子才能如此幸運啊!
1 則留言
非常精闢 謝謝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