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心態」的心理研究

受害者心態,顧名思義,就是一種遇到痛苦時,把自己當受害者的想法,我喜歡把這種想法稱為「自憐(自我可憐)」。自憐是一種很常見,卻不健康的心理認知。

首先,這種心態是怎麼來的呢?

仔細回想一下,當我們正值幼年,開始學習走路,結果走沒兩步,不小心跌倒摔傷了,當時的我們會怎麼做?沒錯,第一反應就是「哭」。因為哭可以最快得到大人的關心與安慰,並幫自己解決問題。從小時候開始,我們就是一路靠著「哭」來獲得關注、獲得安全感的,而這種近乎本能的反應,會在我們心中種下一個非常微妙的心理——

只要我受傷了、示弱了、開始哭了,就要有人來關注我、疼惜我,為我做點什麼,幫我解決問題!

小時候會有這種心理反應,當然完全可以理解,因為我們還沒有能力照顧自己,可是這種思維的背後反映的,卻是一種「什麼都不用管、什麼都不用負責」的詭異心態——情緒不用管,因為哭了會有人來安慰,問題也不用管,因為哭了會有人來負責。

總之,一切都和自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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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學走路的時候,摔倒以後會哭,哭完以後我們會回頭檢討自己哪裡沒走好嗎?我想不會,我們只會在意自己的情緒有沒有得到安慰而已,甚至,如果情緒沒有得到足夠安慰,我們還會覺得生氣,認為「是因為別人的疏失,才導致我受到傷害」!

沒錯,反正到最後,有沒有人關注到我的情緒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都哭了還沒人來為我負責,那就是別人的疏失、別人的問題!

(內心翻譯:太可惡了!我都哭了竟然還不趕快過來關注我、疼惜我,我可是受害者啊!你趕快為我做點什麼,幫我解決問題啊!)

而這種感覺一放大,就會覺得別人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只要哭完以後,還得不到足夠關注和照顧,就很容易覺得自己可憐,覺得自己沒有得到「本來就該有」的東西。

(內心翻譯:是的,因為我是受害者,所以我不需要檢討自己哪裡有問題,畢竟我可是那個無辜的、可憐的、需要被疼惜和照顧的對象啊!我已經哭了,所以你應該要來幫我解決問題了!)

甚至,當這種自憐的感覺再放大,只要發生一點意外,就會覺得自己特別倒楣,特別被整個世界的人針對。

(內心翻譯:沒錯,我會不幸,都是別人造成的!我只是被傷害的人,因此我不需要感到內疚或自責,真正該內疚和自責的,是那些傷害我的人,以及對我不公平的整個世界!)

以上幾種,就是抱持「受害者心態」常有的典型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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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現了嗎?這種「自憐」最大的麻煩就在於—他們會因為深信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認為問題不是出在「可憐的自己」身上,而是「害我變成這樣」的「別人」身上。

這很困難嗎?坦白說超級容易,就像在生活中,只要有任何一點點不順遂,其實通通都可以非常簡單地怪罪到三個倒楣蛋身上——政治、經濟、教育。

比如說你走在路上,因為路有點崎嶇,不小心跌了一跤。

「可惡,都是『政治』的錯!當官的都不體恤一下民間疾苦,路不平都不知道!平時幹什麼去了!」

「可惡,都是『經濟』的錯!都是因為台灣經濟太糟糕,所以才沒錢修路,所以才害我跌倒的!」

「可惡,都是『教育』的錯!那些鋪路的人都沒有受訓過嗎?為什麼路會鋪成這樣?真是太離譜了!」

你看,要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十足的受害者,把問題都推到別人身上,是不是超簡單?可是你想,為什麼一個人會想要「自憐」?會想要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他們想獲得什麼?

如果是小孩子跌倒,他們會哭,是因為他們知道只要哭就會得到同情、安慰甚至照顧,但如果是大人跌倒呢?他們不會哭,因為哭並不會獲得同情,更不能解決問題。是對有些人來說,即使長大了、不哭了,面對問題時,內心深處還是有那個「喜歡自憐」的毛病,喜歡把自己當成受害的一方。就像摔倒的時候,有的人會想立刻開啟「尋找加害者」模式,透過怪罪別人,找一個對象幫自己負責,好掩飾自己本應承認的問題——我走路不長眼睛。

這就是當受害者的最大好處——不用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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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生活中,有的人會因為不想改變與負責,在遇到痛苦的時候自願當受害者,透過把問題怪罪給外界,用委屈掩蓋自己本應承擔的成長責任;而有的人呢,則是反過來想透過「自願當受害人」來尋求情感上的關注與安慰,這種狀況比較常出現在那些特別渴望獲得他人注意力與關心的人身上。

面對這樣的人,有些比較「善良」的人,會出於同理心而給予幫助,但這往往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憐」,這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只是有些人分不清楚,於是錯把「憐」當成了「愛」。而老實說,這種變質的關係往往不會維持太久,因為長期抱有受害者心態的人,要的往往都是如無底洞般的關懷,而這種對情感的過度索求,往往會讓對方耗盡心神,最終使人想要逃離,於是等他們消磨掉一個人的耐心以後,又會再一次把自己想像成受害人,然後又再透過「當受害人」來尋求情感上的關注與安慰,得到下一個人的憐愛,繼續新一輪的惡性循環。

你看出來了嗎?這種受害者心態所伴隨的,往往是更強烈的不安全感、更強烈的自我懷疑,更悲觀的情緒,以及更強烈的控制慾。

而你說,他們會不會發現自己的問題?坦白說,多半會,但即使發現,多半也不能改變什麼,因為這是屬於內在自我的匱乏,他們要的不是自己的愛,而是別人的愛,即使別人的愛,最終會因為自己的問題而受傷害,他們也在所不惜。

這種人善於建構幸福,也善於給人苦痛,善於建立親密關係,也善於自毀親密關係。而自毀親密關係,又非常容易帶有傷害性,最典型的情況,就是一邊怪罪那個「善良」的人不夠愛自己,一邊利用自己這種惹人憐的個性,尋找下一個願意憐愛自己的受害人……

最糟糕的是,因為受害者心態作祟,他們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傷害人,因為在他們的世界裡,永遠都不覺得自己是壞人,就算別人說自己是壞人,他們也會把自己美化成有苦衷的好人。他們一邊給身邊的人痛苦,一邊又覺得自己委屈,甚至不會感到內疚,因為他們永遠相信,自己才是那個受傷最深的、最可憐的受害者。

請小心自己陷入這樣的受害者心態,小心擁有這種受害者心態的人,以及,小心自己變成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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