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米亞狂想曲》:「自己的原則」和「他人的喜歡」,哪一個更重要?

最近看了第三次《波西米亞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心裡有好多感觸。這是一部音樂傳記電影,講述的是英國搖滾天團「皇后樂團」(Queen)和該樂團的主唱Freddie的成名經過與生活。前兩次看這部電影,心裡都會有那種「夢想被點燃」的澎湃與激昂,可是第三次看,心境有了很巨大的轉變。

前兩次看,我會挺羨慕Freddie和皇后樂團,覺得能夠像他們一樣,在舞台上盡情燃燒和綻放自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可是這一次看,不知道怎麼搞的,竟一點都羨慕不起來。相反的,我挺同情他們(尤其是Freddie)的遭遇。

我相信這世上,在每個人的心中,都同時有兩股力量在不斷拉扯:一者是「理想」,一者是「欲望」。

什麼是理想?在我的定義當中,所謂的理想,就是你在做一件事的時候,在乎「過程」更勝於「結果」。

而什麼又是欲望?所謂的欲望,就是反過來說,你在做一件事的時候,在乎「結果」更勝於「過程」。

對歌手來說,因為享受寫歌的樂趣、因為想寫出自己心中覺得「好」的音樂,所以持續創作,這是「理想」的展現。(在意「創作的過程」多於「實質的結果」)

對作家來說,因為享受寫文的樂趣、因為想寫出自己心中覺得「好」的文章,所以持續創作,這也是「理想」的展現。(在意「創作的過程」多於「實際的結果」)

可是,對一位歌手或作家來說,如果他並不是真心喜歡創作,也不在意什麼是好的音樂或文章,只純粹是想「和某某搖滾明星一樣有錢」或「和某某暢銷作家一樣有名」,那就是「欲望」的展現了。(在意「實際的結果」多於「創作的過程」)

 《波西米亞狂想曲》中的皇后樂團。

*

對我來說,皇后樂團的每一個人(包括Freddie),一開始都是懷著「理想」在做音樂的,因為他們確實都享受著做音樂的過程和樂趣,也不斷在堅持著自己「想做」的音樂。

在電影中有個讓我印象很深的橋段,當皇后樂團成名以後,主唱Freddie拿著〈波西米亞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這首「將近六分鐘」的歌曲給唱片公司的老闆,希望他能同意把這首歌當成下一張專輯的主打歌,可是老闆卻嫌這首歌的歌詞不夠陽光,歌曲時間也太長,聽眾不會接受,銷量一定不佳,於是硬要把主打歌換成另一首比較容易被傳唱的歌。

但那首歌並不是Freddie心中那個「想被大家聽見」的音樂。於是,Freddie把抽到一半的菸,用老闆桌上的合約熄滅,說他只能選擇〈波西米亞狂想曲〉作為下一張專輯的主打歌,如果他拒絕,皇后樂團就立刻和唱片公司解約,另尋其他願意出版他們唱片的公司。

以後全世界都會知道你是那個『失去皇后樂團』的男人。」這是Freddie離開唱片公司前,對老闆說的最後一句話。

這種事情永遠有正面解讀和負面解讀,用比較難聽的說法是:皇后樂團太傲氣、太固執,愛耍大牌!用比較好聽的說法是:皇后樂團有理想、有原則、有他們想要堅持的音樂!要用什麼角度去解讀,我不多做評價,我只想強調一件事情——

從上面的橋段可以知道,Freddie更在乎的是「想做的音樂」有沒有被聽見,至於唱片公司的老闆不喜歡?聽眾不喜歡?銷售的結果不好?他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做好音樂的理想」有沒有實現!

從這個橋段就能清楚地看出,Freddie是典型的「理想派」。而唱片公司老闆,則是典型的「現實派」。

 現實中的皇后樂團主唱Freddie(左),與《波西米亞狂想曲》中的Freddie(右)。

*

後來想想,這種「音樂人的浪漫」和「唱片公司老闆的市儈」真的是很有意思的對比。

想要迎合自己的原則,就無法迎合大眾的喜歡,想要迎合大眾的喜歡,就要妥協自己的原則。如果這兩件事註定無法同時實現,那麼這個時候,你要先犧牲什麼?你覺得是「自己的原則」比較重要,還是「他人的喜歡」比較重要?

我想這種問題,並不是人人都有機會去煩惱的——對一般人來說,「他人的喜歡」雖然重要,但並沒有具體的商業價值。只有對真正有名的人來說,才有這方面的困擾和疑惑,因為對有名的人來說,「他人的喜歡」是「值錢」的。

五月天的主唱阿信在《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這首歌的歌詞中,也寫過非常類似的心境——當人心變成市場,當市場變成戰場,戰場埋葬多少理想。

我很喜歡這段歌詞,也覺得這種感嘆非常細膩和寫實,會寫出這樣的歌詞,我想阿信一定是在某些重大的時刻,在「自己的原則」和「他人的喜歡」之間有過非常強烈的迷惘與掙扎,或許他可以為了廣大的、喜歡五月天的歌迷們,主動放棄自己某些做音樂的原則,持續地寫出讓歌迷們喜歡的作品,但那是他們「真正想寫」的東西嗎?嗯,我想阿信和五月天不說,我們是永遠不會知道的。

而說真的,阿信和五月天為了歌迷放棄多少做音樂的原則,廣大的群眾會去在意嗎?我想也不會,群眾只會在意自己的感覺、在意五月天有哪幾首歌「好聽」而已。至於那些「比較不好聽」的歌曲裡,藏有多少五月天想讓大家聽見的原則和真心,又有幾個人會去在意呢?

我想是很少的。因為五月天做音樂的原則是什麼,對於大部分的群眾來說並不重要,群眾大多只在乎自己聽五月天的歌「有沒有感覺」而已,覺得好聽就讚美或鼓勵,覺得不好聽就批評或質疑,大家都是這樣單純而嗜血的人,不是嗎?:)

 五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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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都覺得,與其說名氣是一種祝福,倒不如說是一種束縛因為背起名氣的同時,就是在背起他人的期待。而為了迎合他人的期待,很多時候需要第一個妥協的,就是自己的原則。還記得在第一段的時候,我曾說每個人的心中,都同時有兩股力量在不斷拉扯嗎?一者是「理想」,一者是「欲望」。

理想,是你做一件事的時候,在乎「過程」更勝於「結果」;欲望,是你做一件事的時候,在乎「結果」更勝於「過程」。在看《波西米亞狂想曲》的時候,我總是會想,那些喜歡皇后樂團的歌迷們,他們會這麼瘋狂地喜歡皇后樂團,到底是「理想」在驅使他們的喜歡,還是「欲望」在驅使?

看了三次,最後我得出的答案,是「欲望」。

在我的理解當中,一個人會去崇拜偶像明星,是因為他想把自己心中,某個無法被現實滿足的「成就感」,投射到另一個更有希望的人身上,藉由「成為他的粉絲」這種方式,分享到他的成就。

這是一種很脆弱,也很虛幻的想像,可是不得不說,現實世界裡,這種想像是普遍存在的。

而這個「想像本身,其實就是一個人「對成功的欲望」的體現。(容我再強調一次,這是欲望,不是理想。)

*

就好比,兩個五月天的粉絲一起看金曲獎,當五月天得獎的時候,他們會說「我們的五月天」得獎了。

這種說法實在很有趣,贏球的明明是五月天的五個人,跟五月天的粉絲有什麼關係?為什麼五月天的粉絲會說「我們的五月天」得獎?而不說「他們五月天」得獎?沒錯,就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是五月天的紛絲,對「五月天」這三個字有認同感和歸屬感,因此他們覺得自己有權利享有五月天的成就!

所以,會說自己是五月天粉絲的人,你想想看,他們真正喜歡的是五月天的「本質」嗎?不,五月天這三個字根本沒有本質,它只是一個想像的集合體而已,在這個想像底下,之所以會聚集很多粉絲,是因為很多人也想透過這個集體的想像,分享到「夢想成真」的快感。

而這種想像,其實從某種角度來說,對於背負期待的人而言是很沉重、很可怕的。在音樂和文學的領域還好,因為還沒有明確的輸贏,可是到了那些「有明確輸贏」的場合,很多粉絲就會擅自把自己「想贏的欲望」強行寄託在某個人身上,如果那個人沒幫自己滿足欲望,他們就會企圖把這一切解釋成一種「對自己的背叛」!

最極端的例子就是,曾經有某次奧運的足球員,因為在球場上犯了一個重大失誤,回國後竟然就被暗殺了!

所以,與其說名氣是一種祝福,倒不如說是一種詛咒。而看了三次《波西米亞狂想曲》之後,我更加的確信一件事——我希望自己,永遠不要過上那種背負著眾人期待的人生。因為那種人生,外表看似光鮮亮麗,實則要承受的痛苦明顯大於可獲得的幸福,既要不斷拿「自己的原則」去和「他人的喜歡」進行博弈,又要無端背負起他人對於「某種美好(比如勝利或成功)」的欲望與想像,日子過得既不輕鬆也不自由,真要過上一次,我想以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的個性,絕對是很難忍受、很難真心喜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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