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作的時間變長,我對於什麼是「完美的工作」,心中一直有更清晰、更完整的界定。
之前曾提到,工作對我而言,不外乎就是四種指標:得到足夠的「尊重」、得到足夠的「自由」、得到足夠的「彈性」、得到足夠的「報酬」。
尊重、自由、彈性、報酬,這四項指標就像桌子的四支腳,只要我覺得這四支腳夠穩固、夠完美,對我而言就是在做著完美的工作。
而今天,我想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理解什麼是「完美的工作」。
對我而言,除了上述的指標,還有另一種判斷準則,我認為相當具有解釋力。
什麼是完美的工作?完美的工作就是——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跟自己喜歡的人做喜歡且有意義的事。
講完了,就這樣。
其實,別說是工作,人一輩子追求的,也不過就是這種狀態的延伸。
這個界定跟前面提到的尊重、自由、彈性、報酬的「四桌腳理論」有點像。
只是這裡的四支桌腳,指的是「在喜歡的地方」、「用喜歡的方式」、「和喜歡的人」,以及「做喜歡且有意義的事」。
接下來,就讓我針對這四支桌腳,和大家詳細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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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支桌腳:在喜歡的地方。
請問問自己,你工作的環境,是你喜歡的地方嗎?
一般來說,工作有分成「外勤」與「內勤」,你是經常要坐在辦公室裡嗎?如果是,那你喜歡自己的工作環境嗎?有獨立的辦公室或辦公桌嗎?需要與同事坐得很近嗎?你會覺得不舒適嗎?還是說你需要經常出差?你會喜歡出差嗎?出差的地點是哪裡?一周有幾天要出差?是否可以在家或遠端上班?
以上這些提問,都是跟「工作環境」有關。你可以衡量一下以上這些問題,然後坦誠地對自己的工作環境評分,從1到10分,你會給自己現在的工作環境給多少分。
關於這支桌腳,我認為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要認真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喜歡「不變動的環境」還是「會變動的環境」。
你說你喜歡「不變動的環境」,那好,不用出差的內勤工作就適合你。
你說你喜歡「會變動的環境」,也好,需要出差的外勤工作就適合你。
而人最怕的就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什麼,所以一下要這個一下要那個,坐在辦公室裡就覺得煩悶,羨慕別人可以到處跑到處看,一離開辦公室又覺得累,羨慕別人可以坐在舒適的環境裡享受空調。
當然,你說你就是這樣的人,那也可以!有的工作就是內外勤參半,重點在於你自己想要的環境,以及工作能提供的環境,匹配的程度有多高?匹配的程度越高,這支桌腳越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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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們來談談第二支桌腳:用喜歡的方式。
請問問自己,你工作的方式,是你可以自由掌握的嗎?
一般來說,工作文化有分成「過程導向」與「結果導向」,你的公司文化是屬於哪一種?有的公司是「結果導向」,在意的是事情到底有沒有做好,至於用什麼方式,他不會過問太多。但是相對的,因為公司只看結果,如果你結果拿不出來,那公司也不會對你客氣。一般歐美的外商公司會比較偏向這種文化。
相對的,有的公司是「過程導向」,在意的是你事情到底有沒有按部就班、按照規則在徹底執行,所以執行過程公司會大量介入,可能需要大量的向上溝通、大量的反覆討論,可能你做每一件事公司都要管,因為公司已經有既定的流程與做法,你沒有太多可以發揮的空間。但是相對的,因為你執行的過程與細節,公司有看在眼裡,所以假如結果不盡人意,公司也不會抓你究責。這是比較偏向傳統台企或日企的作風。
關於這支桌腳,我認為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要認真搞清楚自己到底是比較適合「結果導向」還是「過程導向」的工作文化。
你說你喜歡「結果導向」的工作文化,那好,有你更多可以發揮的空間,但相對的你也必須對結果負起更多責任。
你說你喜歡「過程導向」的工作文化,也好,公司需要你在很多地方服從與適應,但相對的你也可以對結果少負一點責任。
我想問的是,以上這兩種工作文化,你覺得自己比較適合哪一種?是「過程導向」還是「結果導向」?這兩種文化差異很大,沒有誰好誰壞,因為兩種制度都有它好的一面與壞的一面,問題永遠在於,你了不了解自己更適合哪一種制度?我認為制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制度裡的人搞不清楚狀況,比如公司給你發揮空間,但你又不想扛失敗的責任,或是你明明不用扛太多失敗的責任,卻又愛抱怨公司管東管西。這種人不管去到哪裡,都可以順利地把天堂活成地獄。
總之,這支桌腳的重點在於你自己想要的工作方式,以及公司能提供給你的,匹配的程度有多高?匹配的程度越高,這支桌腳越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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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第三支桌腳:和喜歡的人。
我直接說結論,首先請評估自己的工作性質,到底需不需要與同事大量配合?
如果工作需要與同事大量配合,那「同事好相處」就很重要。
如果工作不需要與同事大量配合,那同事就不重要。
而不管同事怎麼樣,能遇到一個好上司,比什麼都重要!
我的職場經驗是,能遇到一個好上司,絕對比遇上好同事更重要,而且是重要百倍千倍。
遇上壞同事,可能會讓你下地獄;遇上壞主管,會直接帶你下地獄。
遇上好同事,可能會讓你上天堂;遇上好主管,會直接帶你上天堂。
這支桌腳的重點在於你和同事與上司的溝通合作與相處是否讓你感到滿意,滿意的程度有多高?滿意的程度越高,這支桌腳越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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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第四支桌腳:做喜歡且有意義的事。
我知道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因為我相信很多人並不是那麼喜歡自己工作時在做的事。
我的職場經驗是,在工作時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其實相當奢侈、也相當困難。就像是,一個喜歡教學的老師,他可能也需要做很多跟教學無關的雜事。而其他職業,我相信也是這樣。畢竟是工作嘛,要只做自己喜歡的事,別人又同時付很多錢給自己,本來就不太可能。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對於工作的內容,都是處在「還可以接受,可能稱不上喜歡,但也說不上討厭」的程度。
不過,做這些事,可以讓我們換到錢,而錢可以換取自己的其他喜歡。我們可以吃一頓自己喜歡的美食、可以和自己的另一半去喜歡的地方、可以和親愛的家人有更好的生活……這些理由雖然渺小,但卻充滿了意義,也都可以支撐著我們繼續往前走。
所以,我會把這個問題稍微改一下。請你問問自己:
我喜歡自己工作時做的事情嗎?喜歡的話很幸運,如果沒那麼喜歡,那沒關係,我是不是還有其他足夠重要的理由,來支撐我繼續心甘情願做這些事?
這支桌腳的重點,除了你對工作內容的喜愛程度,也包含了工作衍伸出的其他意義,如果意義是充足且明確的,那這支桌腳也越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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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認為的「四桌腳理論」,給大家參考。我一直都認為,所謂的完美工作,其實就是對環境、方式、對象、意義的「高度匹配」。當這四支桌腳都能達到我們內心的滿意基準時,這份工作便成功支撐起我們理想的人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