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擁有理想,是一種祝福,還是一種詛咒?(中)

本文接續——《月亮與六便士》:擁有理想,是一種祝福,還是一種詛咒?(上)

後來,毛姆把史崔蘭的想法帶回去告訴史崔蘭夫人還有麥克安德魯上校夫婦時,安德魯上校直接不客氣地說:「史崔蘭就是個冷血畜生。我可以告訴你他為什麼丟下妻子——那純粹出於『自私』,沒別的了。

當時毛姆說:「這的確是最簡單的解釋。」但毛姆心裡想的是:「不過我覺得這什麼都沒解釋。

我完全同意毛姆的說法。像安德魯上校那樣,用「自私」去解釋史崔蘭的行為,看似很合理,其實根本沒意義。

為什麼?你想想看,如果史崔蘭「想離開妻子」的念頭,可以解釋成一種「自私」的話,那麼史崔蘭的妻子,還有麥克安德魯上校夫婦,他們「想要史崔蘭趕快回來」的念頭,也完全可以解釋成一種自私啊!如果他們是無私的人,那麼當史崔蘭下定決心要離開家庭以後,他們要做的應該是「尊重史崔蘭的決定」吧?可是他們顯然沒有這樣做,他們也是緊盯著自己的欲求,不管史崔蘭怎麼想,他們就是想要他快點回到倫敦、回到妻子身邊,這種欲求本身,難道就不是出於自私嗎?

所以你看,人在憤怒的時候,往往只願意盯著自己的想法和欲望,多半不會在乎另一方是怎麼想的,我相信在史崔蘭的眼裡,他肯定也覺得這幫人莫名其妙,明明就說了絕不回去,為什麼他們就「那麼自私」地認為「他(史崔蘭)就是不准畫畫,必須一定要回到妻子身邊」呢?

*

可是,從事實層面來看,史崔蘭為了追逐心中的理想,確實也傷透了他的妻子與周遭人的心。他的夢想——畫畫,對他的生命是一種祝福還是詛咒,我不知道,毛姆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但對於他的妻子來說,史崔蘭一味追逐理想的行徑,毋庸置疑是惡夢一場。

在毛姆的描述中,史崔蘭雖然是個眾人眼裡的渾蛋,但與此同時,他不顧一切地想追求理想的心,卻也同時讓他的生命力像火焰般閃耀著光芒,甚至還因此吸引了不少女性,這是以前平凡且普通的他從未有過的生命經驗,而可以肯定的是,他就是想要這樣的自己。無論別人怎麼想、怎麼罵,妻子再怎麼痛苦,他就是不管,他就是想要這樣的自己

站在史崔蘭夫人的立場想,你完全可以說,史崔蘭就是一個拋家棄子、只願意在乎自己,完全不顧妻兒死活的自私丈夫,用這種角度去評價史崔蘭,完全可以圓融。

但是,站在史崔蘭的立場想,我始終好奇著,為什麼一個四十歲的中年男子,結了婚有了小孩以後,就非得放棄他曾經的夢想,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整個家庭呢?難道只有做到這種程度,才能被稱為一個「合格」的父親嗎?難道一個男人在當了父親以後,就再也沒有作夢的資格和權利了嗎?

你想想,對於史崔蘭來說,這種屈就現實婚姻的日子,他撐了幾年?

他撐了十七年!十七年,難道這樣還不夠嗎?他非得要撐到死,才配得上那個丈夫與父親的「合格標章」嗎?

我其實真的挺好奇,如果婚姻中的其中一方(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結了婚以後感到不愉快,甚至感到折磨或痛苦,覺得那種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必須要離開才能改善,那麼——做為一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他(或她)到底有沒有「選擇離開」的權利?

我想,應該是有的吧?

*

如果你說沒有,因為離開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這樣會讓婚姻中的另一方和無辜的兒女承受無謂的痛苦……那麼,對於史崔蘭來說,要他放棄自己心中那熾烈的理想,咬著牙埋藏自己想畫畫的心一輩子,難道這就不殘忍了嗎?

如果說,他的妻子和兒女知道他一直都是這樣活在世上,難道都不會內疚或心痛?不會覺得自己有錯?不會感到罪惡或痛苦嗎?如果一點都不會……那麼,誰才是比較殘忍的人呢?

在看《月亮與六便士》時,我始終覺得有一點很值得探討,就是對於史崔蘭夫人來說,她與丈夫結婚十六年了,卻完全沒發現自己的丈夫這麼喜歡畫畫,史崔蘭的決意離開,對她來說就好像是「一瞬間發生的事一樣,好像自己的丈夫是被某個神靈附身,所以才會瘋狂愛上畫畫,我看到這裡的時候,一直有種不太舒服的感覺。

在我眼裡,史崔蘭夫人越是「不敢相信」丈夫會離開,我心裡就越是會認為,她平時忽視丈夫的情況越嚴重。

我當時心想:「哇!妳和一個男人結婚十六年,得忽視人家到什麼程度、得不理解人家到什麼地步,才可以讓自己的枕邊人埋藏一個天大的祕密十六年,連在他決心要離開妳之後都還渾然未覺啊!

*

在《月亮與六便士》這本書中,史崔蘭是個充滿爭議性的人物,大部分的人都很討厭他,但他還是勇於追逐心中的理想,他不畏懼周遭人的鄙視眼光,面對眾人的非議,他永遠就是擺出一副「I don’t care a damn shit」(我他馬的就是不在乎)的樣子。因為他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所以社會上的規範與禮儀完全約束不了他,他就像一個脫離於世俗之外的自由人,他好像知道自己活著的使命是什麼,而他一生所想安定的,就只是心中那顆躁動不安且澎湃激情的藝術家靈魂。

不得不承認,這種人活在世上,雖然容易惹人厭,但卻有種掩蓋不住的光芒。這種光芒,會讓人想要去理解,理解這個奇怪的傢伙到底是怎麼回事,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沒錯,人性就是這麼矛盾,對於越是無法理解的人事物,我們就越是本能性地充滿好奇。

《月亮與六便士》是一本很棒的小說,月亮代表著理想,六便士代表著現實。我相信這世上絕大多數的人,追求的是外在的自我實現,追求的是地上的六便士,他們希望自己能有體面的工作、能有令人稱羨的家庭,還有被他人認可的社會地位。

可是毛姆透過了史崔蘭這樣的人,重新打破了這種既定的認知。那些令所有人嚮往的外在條件,史崔蘭全部都擁有過,但他全部都選擇拋棄了,他追求的東西是內在的自我實現,追求的是精神層面的富足,他嚮往的不是深不見底的物質欲望,而是頭頂上,那代表著理想的美麗月光。

雖然看完整本書,我依舊有點難理解,史崔蘭究竟是為什麼有如此巨大的性格轉變,但毛姆透過史崔蘭這樣充滿爭議卻又散發著獨特魅力的逐夢中年,還是深刻地提醒著一百年後的我們:「在拼命追逐腳下的六便士之餘,也別忘了不時抬頭望向天上,看看自己內心深處會在乎的,那閃耀著理想光芒的的明亮月光啊!

*因文章長度過長,故拆成三篇,最後一篇請閱讀——《月亮與六便士》:擁有理想,是一種祝福,還是一種詛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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