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跟「愛情」哪個更重要?

像這種問題,首先,任何明眼人都知道,回答「都重要」的人最傻。

為什麼?因為這種問題要揭露和探討的,本來就是世間的「兩難」。也就是說,這個問題真正想問的是,當友情跟愛情「只能二選一」的時候,你會怎麼抉擇?你要先犧牲哪一個?

沒錯,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但就是因為很難回答,這個問題才有存在和討論的意義。

而回答「都重要」的人,一是出於懦弱,害怕自己的答案被攻擊,二是出於無知,搞不清楚問題的核心,於是才想躲在真理的後面,想要試圖為真理辯護,以為只要這樣說,別人就會認同自己的答案,然後就可以天下太平。

但老實講,這只是在透露自己面對問題時的無力與外行而已。

是啊!誰不知道兩個都很重要?誰又不想兩個都要?誰不想同時擁有友情和愛情?誰不想同時擁有一切?誰不想同時擁有安全和自由?誰不想能夠時時對他人放鬆警戒,又保證自己時時不受他人的傷害與欺騙?

面對世間的種種兩難,誰不想所有好處都貪?

*

但是,為這種「什麼都想要」的原始欲望辯護,有什麼意義呢?別人能得到什麼?除了「哇好巧喔!我也什麼都想要耶!」之外,是能有什麼新的思考和啟發?當有天換你要去面對這樣的兩難時,難道這種傲嬌的欲望可以是躲避選擇的理由嗎?可以讓你不用失去任何東西嗎?

是的,面對世間的兩難,真正勇敢的人,不是藏在真理背後躲躲閃閃的人,而是勇敢面對問題,然後做出選擇的人!

一個勇敢的人,必須勇敢地給出一種答案,然後勇敢地為他的答案辯護,並提供別人應該相信他的答案的理由。這個答案或許會錯……不,它一定會錯,但正因為他的答案會錯,所以他的答案才有價值、才有意義,而這個兩難的問題也才有存在和討論的理由。

最重要的是,他的理由如果夠好,就會給那些正在面臨著兩難,或是已經從兩難中做出抉擇的人,在他們選擇前進的道路上,得到更多的勇氣和信心。

沒錯,我接下來要試圖證明的就是——「友情」比「愛情」更重要。

*

為什麼我會說「友情」比「愛情」更重要?其實理由很簡單,大家一定都看過〈蠟筆小新〉對吧?我們都知道小新有一個愛好——他喜歡搭訕漂亮的大姐姐。

我們來試想一下,假設今天你是被小新搭訕的漂亮大姐姐,小新跑到妳面前,臉紅通通地對妳說:「大姐姐妳好,我叫野原新之助,今年五歲,妳好漂亮,我好喜歡妳噢!」

請問一下,妳會覺得生氣嗎?是不是不會?是的,小新的告白,只會讓妳覺得很開心很受肯定,讓妳覺得自己很有魅力,連五歲的小孩都招架不住而已。妳心中不會覺得小新的告白有任何不恰當,或是有任何會讓妳感到不舒服的地方。

這是為什麼?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小新只有五歲,妳知道他對妳的愛是很乾淨、很純粹的。

*

來,我們換個人物,把主角從小新換成廣志,重新再理解一次這個故事。

我們來試想一下,假設今天妳還是那個被小新搭訕過的漂亮大姐姐,這時突然有一位三十五歲的陌生大叔跑到妳面前,臉紅通通地對妳說:「小姐妳好,我叫野原廣志,今年三十五歲,妳好漂亮,我好喜歡妳噢!」

請問一下,妳的第一反應是什麼?是覺得很爽很開心,覺得自己超有魅力,連三十五歲的陌生大叔都招架不住,於是快快樂樂地向他道謝,然後給他像小新一樣的「愛的擁抱」嗎?

不,我猜妳會很冷靜地自問一句:「奇怪?我認識他嗎?」如果不認識,妳下一個會問自己的問題就是:「我又不認識他,他卻突然跑來向我告白,這個奇怪的傢伙到底想幹嘛?」甚至,說得更直接一點,廣志說不定還不用說什麼話,光是偷偷摸摸接近妳,妳可能就覺得有點緊張和害怕了。

是的,非常有趣的是,小新的告白,不會讓妳感到不舒服或不妥當,可是廣志的告白,卻會讓妳想要防備和排斥,這是為什麼?

答案很簡單,也很殘酷——因為妳知道,五歲的小新還沒有欲望,但三十五歲的廣志有。

*

是的,人都有欲望,就跟其他動物一樣。

看到美女會心動,在小新的世界裡,那還叫「愛」,因為小新的心中沒有其他多餘的念想,他的愛很乾淨、很純粹,可是看到美女會心動,在廣志的世界裡還叫「愛」嗎?難道他的心中都沒有其他多餘的念想嗎?

甚至,說得更直接一點,廣志看到美女會心動,是「愛」在驅使還是「欲」在驅使?我們會知道嗎?我想很多時候,連廣志自己都不知道吧!

不過,我會這麼說,並不是想證明「人有欲望很低劣,而是想強調小新的純粹很珍貴

人有欲望,很正常。可是當欲望跟感情沾黏在一起的時候,往往會讓愛變得很廉價。就像小新去搭訕漂亮的大姐姐時,我們之所以會笑著原諒他,是因為我們都預設「小新心中沒有多餘的念想和企圖。但如果哪天——抱歉,我要舉一個很極端的例子了——如果哪天,小新把頭埋進漂亮大姐姐的胸部時,突然一個轉身,對著鏡頭露出既嘲諷又邪惡的微笑呢?

是的,「砰」的一聲,我們對小新原本的好感,全部都會崩毀,沒錯吧?

這就是「愛」與「欲」的交界,因為你完全知道,小新當時在想什麼。

這個時候,難道你還會覺得小新的「愛」是純粹的、是珍貴的嗎?

*

是的,人都有欲望,就跟其他動物一樣。

但是,再強調一次,我會舉小新和廣志的例子,並不是想證明「人有欲望很低劣,而是想強調小新的純粹很珍貴

而所謂的「友情」,就是一種純粹的、不用扯上原始欲望的、可以完全透過人的品味去維繫的東西。

我始終相信這世上,越純粹的東西,往往就越值錢。

而要怎麼讓一樣東西不值錢?很簡單,只要你把它變得不純粹就行了。

比如說,一段維繫了數年的友情,只要你突然認真跟對方說一句:「我這些年之所以對妳好,都是因為我想要追到妳。」就這樣一個簡單而衝動的告白,就可以讓一段近乎滿分的友情,頓時變成一段廉價的愛情了。

「所以,你這些年不斷接近我、不斷對我好,都不是因為你想和我當一般的朋友?而只是有一天想追到我?突破我的心防?然後和我發展成長期的戀人關係?」

「是。」

「所以,你這些年之所以不斷討好我、不斷讚美我,背後都是有理由的?都是有企圖的?都是有目的的?」

「是。」

妳會感到害怕嗎?原來那麼多年以來,對方的一舉一動,其實都是有理由的、有企圖的、有目的地想接近妳的…..

妳會感到恐懼嗎?原來從一開始,對方就一直在隱蔽自己心中那不曾熄滅的、本能的、原始的、野蠻的、如野獸般的「欲」的萌生與滋長……

當「純粹」被打破的那一刻,妳能想像嗎?當妳懷中那個單純天真的五歲小男孩,突然一個轉身,變成了一個充滿欲望的三十五歲陌生男子……

當他回頭盯著妳看,對妳露出邪笑的那一刻……

「砰。」

這就是我認為「友情」比「愛情」更重要的原因——因為我相信在這世上,越是純粹的東西,就越是珍貴。

這也是為什麼,我比較喜歡跟男生當朋友,因為友情可以很純粹,它可以脫離「欲」而獨立存在,但愛情很難。除非是像小新這樣的五歲小朋友,否則對一般成年人來說,愛情與欲望一定是共生的,很多時候,我們甚至很難區分自己對異性的感覺,到底是「愛」在驅使還是「欲」在驅使,而任何東西一旦牽扯到「欲」,這種連路邊小貓小狗天生也有的東西,你還要說它很有價值?很純粹?很珍貴?

坦白說,那就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不是嗎?

 就像是,各位男性朋友,到底是我們心中的「愛」在驅使我們喜歡看美女,還是我們心中的「欲」在驅使我們喜歡看美女呢?很多時候,恐怕連我們自己也很難搞清,不是嗎?

你可能也喜歡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